“是以圣人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;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。是谓袭明。”——《道德经》第二十七章
袭明书社坐落于南安市美林街道柏景湾小区7栋101室,其名取自《道德经》中“袭明”之哲思,寓“承袭智慧,明达包容”之意。书社以书法为媒,践行“无弃人、无弃物”的理念,构建“执笔承古韵,落墨见初心”的书法生活空间,适配职场人、银龄群体、少儿学员等全年龄段书法爱好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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